遺失聲明
李春寶持有的,坐落在振安區(qū)龍母路101-5號1單元102室的不動產權證(遼(2021)丹東市不動產權第0003709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李春寶2024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