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申請調查事由】填寫權籍調查所對應的不動產(chǎn)登記的具體類別,主要分為:(1)集體土地所有權初始登記;(2)不動產(chǎn)界址、面積變更登記;(3)集體土地所有權轉移登記;(4)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初始登記;(5)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(構)筑物所有權初始登記;(6)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(構)筑物所有權轉移登記;(7)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初始登記;(8)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(構)筑物所有權初始登記;(9)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(構)筑物所有權轉移登記;(10)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初始登記;(11)國有農用地使用權轉移登記;
未在上述列明的范圍內但按照有關規(guī)定需要進行權籍調查的,在“其他”處填寫。
【姓名(名稱)】填寫權籍調查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。因不動產(chǎn)變更或轉移,需要共同申請的,按照轉讓方在前、受讓方在后的順序分別填寫。兩人或兩個單位以上共有一處不動產(chǎn)單元,需要共同申請的,分別填寫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。
【身份證件種類、證件號】填寫申請人身份證件的種類及編號。境內自然人一般為《居民身份證》,無《居民身份證》的,可以為《戶口簿》、《軍官證》;法人或其他組織一般為《組織機構代碼證》,無《組織機構代碼證》的,可以為《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》、《事業(yè)單位法人證書》、《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》。港澳同胞的為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》或《港澳同胞回鄉(xiāng)證》、《居民身份證》;臺灣同胞的為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》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,在臺灣地區(qū)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或經(jīng)確認的身份證件。外籍人的身份證件為《護照》和中國政府主管機關簽發(fā)的居留證件。
【通訊地址、郵編】 填寫申請人住所地的地址門牌號、郵政編碼。
【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】申請人為法人單位的,填寫法定代表人姓名;為非法人單位的,填寫負責人姓名。
【代理人姓名】填寫接受委托申請權籍調查的代理人姓名。
【聯(lián)系電話】填寫申請人或者代理人的聯(lián)系電話。
【坐落】填寫不動產(chǎn)所在地的具體地址或門牌號。
【不動產(chǎn)種類】填寫本次申請調查的不動產(chǎn)的具體類別,土地分為:集體土地所有權、建設用地使用權、農用地使用權;地上物分為:房屋、構筑物或者林木等。集體土地所有權申請調查時,地上物可不填寫。
【宗地四至】按東、南、西、北四個方向填寫宗地四至相鄰地物或單位名稱。
【地上物狀況】“房屋”填寫本次申請調查的房屋的具體數(shù)量,例如申請調查1、2、3、4號樓,及5間平房,可填寫為樓房4幢、平房5間。“構筑物”填寫本次申請調查的構筑物的具體類型,例如:隧道、橋梁、水塔、水池、沼氣池等;“林木”填寫林木的具體林種及對應的大致株數(shù),例如經(jīng)濟林3200株。“其他”填寫不在上述三類地上物范圍內的其他地上物名稱。集體土地所有權申請調查時,“地上物狀況”欄可不填寫。
【原不動產(chǎn)權證書號】填寫原來的不動產(chǎn)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的編號。
【宗地面積】填寫申請權籍調查的不動產(chǎn)所在宗地的面積,沒有的可不填。
【限制條件及他項權利狀況】填寫處于生效狀態(tài)的不動產(chǎn)限制情況或他項權利狀況,沒有的可不填。
【申請人(簽章)】由申請權籍調查的不動產(chǎn)權利人簽字;權利人為單位的,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。屬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的,此欄不填寫。
【代理人(簽章)】由申請權籍調查的不動產(chǎn)權利人委托的代理人簽字;權利人為單位的,還需在簽字處加蓋單位公章。沒有委托代理人的,可不填寫。
【備注】填寫申請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