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申請主體: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應由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申請。
3.申請材料:
(1)不動產登記申請書(資料來源:不動產登記大廳/不動產登記網上辦事大廳);
(2)申請人身份證明(資料來源:申請人);
(3)不動產權證書(資料來源:申請人);
(4)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,提交相應材料(資料來源:申請人);
(5)權利人放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,提交權利人放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書面文件。被放 棄的國有建設用地上設有抵押權、地役權或者已經辦理預告登記、查封登記的,需提交抵押權人、地役權人、預告登記權利人、查封機關同意注銷的書面文件(資料來源:申請人);
(6)依法沒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,提交有權機關出具的生效決定書;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,提交人民政府出具的生效決定書或者收回協(xié)議書(資料來源:申請人);
(7)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導致權利消滅的,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生效法律文書(資料來源:申請人)。
4.辦結時限:即時辦結。
5.收費標準:不收費。
6.辦理窗口:丹東市不動產登記和房屋交易大廳不動產綜合窗口
7.登記流程:咨詢領號→受理→審核登簿
8.咨詢電話:0415-2316501